出國規定及取消出國退費損失補助(已截止)
取消出國退費損失有補助
對象:於醫院服務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
說明:109年2月23日起至6月30日止。取消出國所衍生之退費相關損失,由醫院彙整向衛生福利部提出申請。
相關法規及下載: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醫院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配合防疫取消出國之損失補助作業須知(109年4月17日修正)
- 醫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人員出國規定(109年3月17日函)
- 醫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人員出國規定(109年6月19日函)
檔案下載
- 發布日期:109-03-24
- 更新日期:110-06-30
- 發布單位:醫事司
- 點閱次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