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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福利事業與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水電費用減免措施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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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本次水電費用減免是針對那些用戶呢?
A1.本次是針對經濟部所屬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水公司)、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台電公司)之用戶。若非屬上開用戶(如臺北自來水事業處、金門縣自來水廠、連江縣自來水廠等),則不在本次減免適用對象範圍,另依各自水電事業計價方式或自行議定之規定辦理。


Q2.社會福利事業與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水電費用有減免嗎?
A2.按經濟部水電費用減免相關規定,可簡易區分為級距一減免10%、級距二減免30%,並可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所管產業之水電費用減免適用級距。本部社會及家庭署依上開規定認定社會福利事業與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皆適用級距一,即減免水電費10%,並自109年3月起生效,至109年9月30日止。


Q3.哪些社會福利事業可列入減免對象呢?
A3.由於衛生福利部所管單位類別繁多,服務型態各異,因此由各類單位之權管機關各自認定所管機構之水電減免適用條件及生效月份。目前本部社會及家庭署認定可納入減免之社會福利事業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相關法規接受政府委託之復康巴士。至於非屬上開之社會福利事業之減免適用條件,依各權責單位認定結果辦理。


Q4.哪些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可列入減免對象呢?
A4.目前本部社會及家庭署之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型態別,認定可納入減免之對象如下:

  1.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相關法規接受政府委託之日間服務機構。
  2. 經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單位(含服務單位及服務中之家庭托顧服務員)。
  3. 與政府簽訂準公共化契約之未滿2歲兒童托育服務單位。
  4.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其相關法規設立之早期療育機構。
  5. 經政府委託或補助辦理兒童及少年團體家庭。

   至於非屬上開五類之其他各類機構或事業,如長期機構之減免適用條件,依各權責單位認定結果辦理。


Q5.如何申請水電費用減免?
A5.政府委託之復康巴士、身心障礙者日間服務機構、身心障礙者家庭托顧單位(含家庭托顧服務員)、未滿2歲兒童托育服務單位、早期療育機構、及兒童及少年團體家庭逕向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由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確認用戶名稱、水號、電號等資訊後,造冊逕送台水公司、台電公司,由水電公司辦理費用減免事宜。其中高壓用戶若須申請暫停部分契約容量,由機構逕向台電公司當地營業區處申請;有關暫停部分契約容量相關事宜,請逕洽台電1911客服專線。


Q6.從何時開始享有水電費用減免呢?
A6.減免措施適用期間為109年3月1日~109年9月30日,惟實際減免日期及減免費用,將依照台電、台水公司開立之電費、水費通知單為準。


Q7.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要調查哪些資料?如何造冊?
A7.台水公司、台電公司已提供表單格式,本部社會及家庭署業函請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協助造冊。請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依照隨函所附之附表1、附表2,提供轄內之社會福利事業與其他照顧服務提供單位必要資訊,如水號、電號、單位名稱(若無單位,營業人與負責人須同姓名)、地址、電話、負責人名稱,另水、電費單據用戶名須與單位名稱(無單位者,須與營業人及負責人之姓名)相符,並將生效月份一律填列為「10903」,適用級距一律填列為「1」,以正式公文並提供電子檔逕送台水公司、台電公司辦理。本名冊僅需填報一次,如有新增亦可於每周五分批提供。另,若單一單位有多個水表、電表,亦請一併列出,以利台水公司、台電公司依照水號、電號辦理費用減免。


Q8.何時可以知道自己的單位有沒有水電費用減免優惠?
A8.最快可於當期或次期電費單上看到減免資訊,或當月下旬可至台水公司、台電公司官網以水號或統編、電號查詢是否為適用用戶。

  • 發布日期:109-06-09
  • 更新日期:109-06-12
  • 發布單位:社會及家庭署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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