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起取消住宿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少安置機構、兒少團體家庭照顧機構定期快篩措施,其餘住宿式照顧機構服務對象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定期篩檢措施至4月30日止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宣布,取消住宿式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少安置機構及兒少團體家庭照顧機構定期快篩措施,以有症狀時進行快篩;惟住宿式長照機構、老人福利機構、住宿式精神復健機構、一般及精神護理之家及榮譽國民之家的服務對象,仍維持快篩頻率為每週一次,定期篩檢措施至今年4月30日止,服務對象每週定期快篩1次,有症狀時亦進行快篩,未滿2歲有症狀採PCR,檢驗陽性需即時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個案,立即請專責醫療院所視訊診療,並依相關指引協助個案,按指示進行隔離或治療;工作人員有症狀時進行快篩,另機構認為有必要時亦得提供工作人員公費家用快篩;住民或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如為確診康復者,3個月內免篩檢,後續將再視疫情狀況,調整篩檢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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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03-27
- 更新日期:112-04-17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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