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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說明274萬劑莫德納(Moderna) COVID-19疫苗之分配規劃、第一批次分配原則與接種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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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我國於今(110)年6月18日及6月20日共計進口274萬劑莫德納(Moderna) COVID-19疫苗,預計於7月1日起配送至地方政府衛生局及指定醫療院所。另自7月1日起,國內COVID-19疫苗接種對象(不限廠牌)擴增如下:

 

1.第一類對象,醫事人員(包含醫事執登人員及醫事機構非醫事人員)

2.第二類對象,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人員、第一線處理大體之工作人員

3.第三類對象,高接觸風險第一線工作人員

4.第四類對象,因特殊情形必要出國者(因公出國者、外交駐臺員眷、代表國家出國之運動員或選手)

5.第五類對象,包括「住宿型長照機構住民及其照護者」、「居家式和社區式長照機構及身障服務照服員及服務對象」、「其他機構(含矯正機關工作人員)」及洗腎患者,以及「矯正機關(構)工作人員」

6.第六類對象,包括75歲以上長者及孕婦

7.第七類對象,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

8.第八類對象,65-74歲長者

9.已完成第一劑疫苗者,可依建議接種第二劑之時間,以同廠牌完成接種。

 

指揮中心說明,為確保維持國家及社會正常運作的相關基礎設施不受COVID-19疫情影響,第七類對象需經各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並造冊,列為國家關鍵設施或維持設社會正常運作必要工作人員,並送指揮中心。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符合前述條件並造冊之對象,除了已陸續配送的國防軍事相關人員之外,包括高鐵、臺鐵、油氣水電與通訊等國家關鍵設施必要人員、全國第一線郵務處理人員、國家(含大考)等考試工作人員、高密度接觸孩童的幼兒園與國小安親班教育人員、托育機構人員、各類批發市場與屠宰市場工作人員、科學園區防疫工作人員、媒體第一線採訪工作人員、戶役政系統機房人員等。

 

指揮中心表示,針對疫情較高風險的雙北等縣市,從事保母、計程車駕駛、外送員、國道客運司機、貨運司機、傳統市場合法攤商及賣場(含超商)收銀人員等,共計約50萬人,將特別納入此批COVID-19疫苗實施對象。上述對象的疫苗需求量將直接配送至各部會指定醫療院所。另,基於65-74歲長者一旦感染容易產生嚴重併發症或導致死亡,亦同時開放接種。

 

 

詳細資訊請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10-06-22
  • 更新日期:110-07-14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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