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0年6月5日起,暫停移工轉換雇主等作業以減少人員流動,防杜疫情擴散
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6月5日起,請雇主及仲介公司配合於第三級警戒期間,暫緩移工非必要轉換至新雇主之作業,暫緩同一雇主不同廠區間的派工調派;另請確實依照勞動部發布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辦理防疫作業。
基於國內防疫安全,勞動部與地方政府已啟動針對百人以上企業與大型移工宿舍進行訪查,實地督導雇主與仲介業者落實防疫指引。
詳細資訊請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10-06-06
- 更新日期:110-07-14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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