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說明對於國外確診返國後檢驗陽性個案(指標病例)之接觸者匡列原則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說明,有關今(110)年2月17日公布之案939境外移入COVID-19確定病例,為去(109)年在美國確診,並於當地經2次檢驗陰性,返臺後檢驗為陽性個案(指標病例)。指揮中心於今年2月20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對於此類個案之接觸者匡列原則,決議如下:
- 接觸者須先採取居家隔離措施,並同時評估個案感染情形及傳染力。
- 接觸者於居家隔離期間,若指標病例達解除隔離條件並解除隔離,經評估接觸時無傳染力,則接觸者可同時解除居家隔離,並改為自主健康管理至14天期滿。
詳細資訊可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10-02-21
- 更新日期:110-02-26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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