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0年1月24日起擴大回溯醫院相關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110年1月24日起,針對回溯1月6日至19日醫院感染事件相關範圍之三大類對象:(一)出院病患及其同住者、(二)陪病者及其同住者、(三)案889就醫時之相關接觸者,實施居家隔離14天,隔離期滿採檢及7天自主健康管理措施;指揮中心說明,為使醫療院所提高警覺,另於健保雲端提示增列自1月6日起曾至部桃門急診就醫病人及工作人員,列入自主健康管理對象。
詳細資訊可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10-01-24
- 更新日期:110-01-29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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