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實施計畫(已截止)
110年度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線上申辦系統
一、核發對象
- 109年已獲核定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勾稽資料符合)。
- 110年申請者,須符合下列各項要件:
- 原有工作,因疫情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含雖有工作但每月工作收入減少)致家庭生計受困。
- 未加入軍、公、 教、勞、農保等社會保險。(以 110年4月30日投保情況為依據)
- 家戶存款(家戶內每人平均存款 15 萬元免納入計算)加收入未逾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2倍。
- 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相關補助、補貼或津貼。
二、申請方式
- 109年已獲核定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免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戶籍、投保資料及是否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助(109年重覆申領者今年不予發給)。經居住地公所核定,依109年度核定金額發給。衛福部將於110年6月4日匯入申請人金融帳戶,或以限時掛號郵寄匯票後,寄送核定通知。
- 109年申請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經核未符合者,免申請,由政府主動查調戶籍、投保資料及是否領有其他政府機關紓困補助。經戶籍地公所核定,符合資格者,每戶發給1至3萬元,由衛福部撥付並寄送核定通知,核定後約7個工作日入帳。
- 110年申請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者,採線上或郵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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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申請說明
- 應備文件
- 國民身分證
- 本人存摺封面(郵局為佳)
- 手機掃描QR Code 或至衛福部「110年度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線上申辦系統」依照線上申辦步驟填列基本資料、受疫情影響致生活陷困、未具社會保險身分切結同意查調相關資料,上傳國民身分證及本人存摺封面電子檔,確認資料無誤並簽名後點選「確認送出」即完成申請。
- 應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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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申請說明
- 應備文件
- 本人存摺封面(郵局為佳)
- 110年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申請書
請至衛福部「110年度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線上申辦系統」或「衛生福利部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網頁下載。
- 填妥「申請人資料」及「急難紓困金匯入帳號」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並填妥申請書背面寄件人及寄件地址後郵寄至指定郵政信箱申請。
- 應備文件
三、申請期限
自110年6月7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四、發給金額
-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1倍以下者,核發3萬元。
-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1倍以上未逾1.5倍者,核發2萬元。
- 家戶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費為當地每人每月生活費1.5倍以上未逾2倍者,核發1萬元。
- 申請人如屬單人戶,符合者核發1萬元。
檔案下載
- 110年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實施計畫.pdf下載次數:260559
- 110年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懶人包.pdf下載次數:38872
- 主動返還紓困金聲明書範本.pdf下載次數:30719
- 撤回申請書範本.pdf下載次數:26351
- 110年衛生福利部因應疫情擴大急難紓困問答集QA.pdf下載次數:588582
- 發布日期:110-06-03
- 更新日期:112-05-11
- 發布單位: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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