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17日起部分調整住宿式長照機構因應COVID-19訪客及住民管理等防疫措施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因應國內疫情趨向常態化及穩定可控,自今年4月17日起部分調整住宿式長照機構因應COVID-19訪客及住民管理等防疫措施,說明如下:
一、訪客管理: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史之探視者、陪伴者及新進陪住者之篩檢規定。
二、住民出入管理:取消無COVID-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史之新進住民、住民請假外宿返回、由醫院轉入或出院返回機構住民篩檢及隔離強制性規定。且住民進入/返回機構時,原則不需進行COVID-19篩檢,由機構評估是否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或接觸史,並詳實記錄及做必要的處置。如有COVID-19疑似症狀時,建議立即篩檢並(或)就醫評估。
三、COVID-19檢驗陽性住民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原則上應暫停接受探視、陪伴、新進陪住及請假外出。如符合例外情形時,得經機構評估同意,進行必要性探視、陪伴及新進陪住。若有請假外出需求,得經機構評估同意後外出,如緊急狀況不在此限。而與COVID-19檢驗陽性者有密切接觸之住民可接受探視、陪伴、新進陪住及請假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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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04-17
- 更新日期:112-05-16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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