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自11月7日起鬆綁COVID-19確診者及接觸者管制措施
經衡酌國內疫情發展趨勢、醫療量能及防疫物資整備情形,並參酌各國確診者及接觸者隔離、篩檢措施,經諮詢專家意見,調整COVID-19確診者解除隔離後自主健康管理措施,以及接觸者全面採行「0+7自主防疫」。
- 居家照護之確診者,於隔離滿7天後,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收治於醫院、加強型防疫旅館/集中檢疫所之非重症確診者,如以篩檢陰性(需由醫事人員執行)作為解隔條件,解隔後無需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 接觸者將全面採行「7天自主防疫」,不再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並改發4劑家用快篩試劑。自主防疫期間無症狀者,須備有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才可外出,外出時須遵守自主防疫規範,期間應儘量避免接觸重症高風險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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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11-07
- 更新日期:111-11-08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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