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宣布,4月25日起實施重點疫調、自4月26日起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另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三天者,自4月27日開始解除隔離
指揮中心宣布相關建議及共識如下:
一、 實施「重點疫調」,自即日起開始實施:
(一)以確診者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前2天起所接觸者為密切接觸者。
(二)密切接觸者包括同住親友、同班同學、同辦公室或同工作場域同事(以九宮格方式認定)。
(三)落實自主應變,確診者應主動提供衛生單位同住親友名單、校園及公司聯絡窗口等資訊,個案相關之學校、機關、公司防疫長或負責人應先行造冊,以配合提供衛生單位名冊。
(四)設置「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
二、 縮短居家隔離天數為3+4天(3天隔離+4天自主防疫);自明(26)日起實施,回溯目前已居隔超過三天者,自4月27日開始解除隔離。
詳細資訊請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11-04-25
- 更新日期:111-05-11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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