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2日起,強化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今(2022)年4月22日起,強化該等場所(域)、活動對象之COVID-19疫苗第3劑接種規範,以提升保護力,有效控管風險。相關對象及規範如下:
- 屬於維持醫療量能、維持防疫量能及高接觸風險工作者、維持國家安全及社會機能正常運作者(即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對象第1、2、3、7類對象)與矯正機關、殯葬場所工作人員等,以及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業管之24類場所(域)人員
- 具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的活動,包含宗教活動(遶境、進香團參加成員)、團體旅遊(由旅行社承攬,參加成員彼此之間屬於不特定人士之旅遊)、健身房及八大行業(4/1起已實施),符合接種年齡之參加者(含工作人員及民眾)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
詳細資訊請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11-04-22
- 更新日期:111-05-11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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