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措施期滿後之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務必按時執行家用快篩試劑檢測,並配合於雙向簡訊回報檢測結果
指揮中心表示,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確定病例之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及入境者居家檢疫天數,自今日零時起(確定病例研判日期、航班表定抵臺時間),均縮短為10天,隔離/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增為2次(第3天、第6-7天各1次),檢測結果透過發送雙向簡訊回報,以即時掌握檢測結果,進行必要之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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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03-07
- 更新日期:111-04-11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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