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11月24日起有條件放寬完成疫苗接種之居家隔離/檢疫者申請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
指揮中心11月24日起有條件放寬完成疫苗接種之居家隔離/檢疫者申請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一)已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得每天外出1次,每次4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惟不可過夜。(二)未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或已完成應接種劑次但未達14天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得每天外出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惟不可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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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0-11-24
- 更新日期:110-12-16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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