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民眾自費進行COVID-19血清抗體檢驗及配套措施討論會議說明
指揮中心說明因應民眾為求學、工作、出國等因素而需自費進行COVID-19血清抗體檢驗及配套措施:包括提供檢驗服務之醫事機構應經地方衛生局審核通過;民眾需先經醫師評估排除疑似COVID-19 症狀、TOCC風險等有疑慮之情形;醫事機構應詳細說明該檢測方式及結果代表之意義以利正確解讀;驗試劑須通過衛福部食藥署許可,檢驗報告須依規定載明相關資訊;自費檢驗收費標準應依醫療法相關規定。
詳細資訊請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10-09-23
- 更新日期:110-10-06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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