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衛福部logo

:::

衛福部依法撤銷金門縣政府110年5月23日公告「搭乘民用航空器抵達金門航空站之旅客應配合實聯制、接受新冠肺炎快速篩檢,並自110年5月24日生效」

字型大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金門縣政府於110年5月23日逕為公告「搭乘民用航空器抵達金門航空站之旅客應配合實聯制、接受新冠肺炎快速篩檢,並自110年5月24日生效」,此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等相關法律規定。該府未正式告知並提出書面申請即逕行公告於先,又經指揮官於當晚親自致電溝通仍不依法完備程序於後,故依法撤銷違法處分之公告,以維法制。

 

 

詳細資訊請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10-05-24
  • 更新日期:110-06-11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 點閱次數: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