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指出,自110年1月15日零時起,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外,亦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若選擇居家檢疫者,則須1人1戶且經切結)。入境檢疫措施將視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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