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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出入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必要時將由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罰則予以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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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8月5日表示,民眾在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之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時,務必佩戴口罩,也列舉了八大類人潮擁擠或密閉場所,如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展演競賽場所、宗教場所、娛樂場所及大型活動等。

指揮中心強調,國內社區目前相對安全,現階段仍以加強宣導落實防疫新生活運動,同時勸導民眾配合在這八大類場所佩戴口罩為主。惟地方主管機關如已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規劃或已公告八大類場所「強制戴口罩及訂有相關罰則」,指揮中心原則予以尊重,該等縣市則應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3項將公告內容函送指揮中心。

 

指揮中心另表示,未來如果國內疫情升溫,有縣市或特定場域出現感染源不明之本土病例時,考量這些場所發生不特定對象或群聚感染的風險較高,需提高對於佩戴口罩之強制力,將要求地方政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公告罰則,並對屢勸不聽者依具體情節裁罰。

 

詳細資訊可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09-08-05
  • 更新日期:109-08-28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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