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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成立防疫物品快速通關單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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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疫情所需之防疫物資與醫療器材進口通關時,各關將立即辦理並協調相關簽審單位,提供最快速便利的貨物通關服務,並答詢各項通關疑義。
  2. 進口供防疫之物資與醫療藥品及器材、環境清理消毒所用機具及藥劑等物品,因時間急迫未及時依程序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免稅核准文件時,得按「救濟物資進口免稅辦法」規定,向進口地海關具結係供防疫之用,並於貨物放行之翌日起2個月內補辦申請手續,以免徵進口稅費。
  • 發布日期:109-01-22
  • 更新日期:109-05-14
  • 發布單位: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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