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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關懷照顧未滿2歲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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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家庭防疫補貼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兩階段

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第二階段於7/15開放、9/30截止到郵局臨櫃領

第一階段
一、110年5月已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之家庭,衛福部於6月15日直接撥入原申領帳戶。

二、其他未領有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者,包括家戶綜合所得稅稅率達 20%以上、家長正在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育兒津貼或托育補助尚未審核通過,以及尚未辦理出生或初設戶籍登記的民眾,可透過以下方式請領:
(一)網路申領(自110年6月15日上午10時起至110年9月30日止):至「行政院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網」申領,可使用373家金融機構的帳號(點我下載附件)

(二)實體ATM請領(自110年6月18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1.持全國373家金融機構(點我下載附件)的金融卡,至指定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及台新銀行)之實體ATM領取,ATM佈機地點如下:
(1)中國信託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全臺灣分行,及於統一7-11之ATM。
(2)國泰世華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全臺灣分行,及於全家、萊爾富、全聯、好市多、臺北捷運之ATM。
(3)台新銀行:台新銀行全臺灣分行,及於全家、萊爾富、OK超商之ATM。(企業辦公室內之ATM不適用)
2.中國信託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及台新銀行ATM據點查詢網址:
(1)中國信託銀行:https://www.ctbcbank.com/twrbo/zh_tw/index/h_locate_index/h_ATMlocate_inquiry.html
(2)國泰世華銀行:https://www.cathaybk.com.tw/cathaybk/locations/
(3)台新銀行: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service-and-support/atm-location/

第二階段:郵局臨櫃申領(自110年7月15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
未依第一階段所定方式領取,或無法依第一階段所定方式領取者,得透過郵局臨櫃領取:

一、至全台1299家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儲匯業務之郵局櫃檯領取。(據點查詢網址:https://www.post.gov.tw/post/internet/I_location/index.jsp?ID=190107)

二、領取方式及應攜帶證件(點我下載附件)
(一)孩童7月9日前已領有健保卡者:
請攜帶孩童健保卡正本,及申領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至郵局櫃檯辦理。孩童健保卡有如遺失情形,申辦前請先洽健保單位補發卡。
(二)孩童7月9日前無健保卡者:
請攜帶有孩童之戶口名簿正本或孩童之身分證正本,及申領人本人之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至郵局櫃檯辦理。
(三)無孩童健保卡、戶口名簿正本、身分證正本者:
1.資料查核:孩童之父母、監護人或照顧者其中一人,寄送證明資料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查核:
(1)孩童之戶籍謄本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2)申領人之身分證影本或居留證影本。
(3)申領人非孩童父母或監護人者,應再檢具足以證明申領人為孩童實際照顧者之文件或切結書(點我下載切結書切結書參考例示)。
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收件後,將未滿2歲(108年6月1日以後至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全面解除前出生者)之孩童資料轉由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查核;查核通過後,再請民眾攜帶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的公文、申領人身分證正本或居留證正本,以及孩童之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洽郵局臨櫃辦理。

  • 發布日期:110-06-04
  • 更新日期:112-03-27
  • 發布單位:社會及家庭署
  • 點閱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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