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起開放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臺
指揮中心表示,本次放寬非本國籍商務人士來臺措施說明如下:
1. 外籍人士:商務考察、投資、履約及應聘等商務活動;申請人應赴我國駐外館處申請特別入境許可。
2. 中港澳人士:商務履約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事由,中國籍人士由我國邀請單位於內政部移民署線上系統申請,港澳人士赴香港、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或駐外館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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