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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宣布公共運輸戴口罩規定放寬規劃,如疫情穩定預計自4月17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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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COVID-19國內外疫情逐漸趨緩,清明連假後疫情持續穩定、醫療量能充足,且目前未發現具威脅性之新型變異株;另考量目前國際鬆綁方向一致,絕大多數國家/地區(如新加坡、日本、韓國等)已不再強制公共運輸戴口罩,改為建議戴口罩。經綜合評估與跨部會溝通研議後,如疫情持續穩定可控,自4月17日實施以下公共運輸戴口罩放寬之通案性規定,相關說明如下:

一、於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得於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詳細資訊請參考新聞稿

  • 發布日期:112-04-17
  • 更新日期:112-05-16
  • 發布單位:疾病管制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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